「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後簡稱為倫審會),絕對是近年來大學教師必須謹慎面對的新興管理與治理機制。研究倫理在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內,不是新的關切,也一直有辯論,因為多樣的取向、方法,跟多變的研究情境,即使有部分相通的原則,也沒有統一的倫理規範。倫審會的建置化,開始關鍵地改變了幾件事,例如,它可以定義「研究」是什麼,它可以稱我的研究對象叫「受試者」,它還有權力停止我做研究,並來檢查我的辦公室。如同臺灣採用美國 SSCI 資料庫作為評鑑大學教師的最高標準,倫審會似乎又是一個臺灣複製美國制度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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