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近年來大宗媒體併購案不斷,以數位匯流、開放市場做為支持媒體集中的主流論述,係多傳習自美國解除管制之經驗。然而,論者忽略的是:在媒體所有權的管制上,美國雖然大幅放寬跨媒體限制,卻仍然以公共利益為主要判準,也因此建立一套公共利益的衡平測試(balancing test)。而且,主管機關FCC一方面對於業者公平競爭行為施加嚴格要求,另一方面透過公開程序、公民參與以及嚴謹地論證來檢驗媒體併購的利益。本文透過兩則重大個案的分析,檢視FCC對媒體併購的審查標準及程序,希望能夠為我國持續進行的媒體併購審查及健全壟斷防制法制,提出建言。本文認為,我國當前媒體管制,欠缺合理的市場規範,也未建立公平競爭的遊戲規則以及具公信力的產業資訊;主管機關審查媒體併購,缺乏明確的審查標準和審查程序,相關資訊透明度不足,審查結果缺乏充分論證。這些問題,都有待立法及制度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