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內容分析2016年《電業法》修法過程中主流及另類媒體的報導及評論,以再思媒體增進公眾理解與公民參與重要科技政策上的利基/困境。分析結果顯示,新聞論述針對修法批評多於內容描述,然多非以證據或事實支持論述立場;儘管議題涉及解決碳排減量及能源轉型等環境問題,相關報導極少透過環境框架論述之,而是大量集中在強調效率或公平分配的經濟層面,也多引述經濟相關消息來源。大多數報導符合增進公眾理解科學要素之檢定;除此,本研究並無觀察到主流媒體與另類媒體在增進公民參與要素程度有系統上的差異,但前者有較多多元觀點,特定主流媒體也比特定另類媒體有較多公民參與元素的優點。本研究最後討論當今新聞媒體作為提供公眾參與科技政策管道的局限,並據此提出未來延伸研究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