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探討兩稅合一制度對公司融資政策之影響,研究結果發現:對全樣本公司而言,兩稅合一顯著地減少稅制對企業負債融資之影響,然而,兩稅合一後企業減少負債融資之預期,則未能全面獲得實證支持。此外,本文亦發現兩稅合一對融資政策的影響因產業之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以上發現之意涵:
就政府政策而言,兩稅合一僅達成部分政策目的:就全樣本群組而言,稅制對負債水準之影響減少,表示兩稅合一降低了租稅對企業籌募資金方式之影響力,就此點而言,兩稅合一是成功的;然而,兩稅合一後,預期企業會使用較少負債融資而改善企業的資本結構則未能全面獲得支持。
在兩稅合一對融資政策影響上具有產業效果的發現,表示同樣稅制對不同產業特性的公司,影響效果有差異。兩稅合一實施後的兩年,一般產業群組之負債水準下降,與預期相符,然而高科技群組之負債水準反而上升。究其原因,可能是因為政策的優惠,使其有效稅率較低,在高保留盈餘率與低有效稅率的特徵下,其受到兩稅合一的利益較小。此外,由於兩稅合一後,未分配盈餘須加徵10%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增加了企業分配盈餘的誘因,在高科技產業較依賴內部資金的情況下,此未分配盈餘加計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措施對高科技產業的影響較大。因此,針對未分配盈餘加計10%營利事業所得稅的作法,乃值得政策制定者重新思考。
在企業經營方面,兩稅合一後對一般產業籌募資金的決策而言,相對上較不會受制於租稅的考量,因為股利所得重覆課稅取消,負債稅盾利益減少,租稅對融資政策之影響因而減少。然而,由於產業特性之差異,對高科技產業而言,兩稅合一後,一則面對股東要求提高盈餘分配率,二則面對保留盈餘加徵10%的營利事業所得稅,使其資金形成不易,因而促使其在兩稅合一後增加負債之使用。高科技產業在面臨內部資金不易累積之情況下,應採取較為便宜的外部融資管道,方不致因資金不足而影響到公司之營運或投資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