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無可避免地需從事多種合作與交易,方能取得資源、能力或新的市場機會,但合作與交易要有成效,首先要避免投機行為的發生。過去研究對投機行為的分析大多以單一理論角度著手,因此對投機行為的理解與管理難免有所不足,易產生見樹不見林的現象。本文則以系統性的、整合性的觀點來分析投機行為,指出了投機行為產生的要件以及管理投機行為的方法。
投機行為的發生與雙方「價值差距」和「資訊差距」有關,因此促進雙方價值的一致或減少資訊不對稱可作為管理之目標。然而當價值差距與資訊差距難以降低時,企業需要藉助於「潛在懲罰力」,使得從事投機行為者付出較大代價,方能進一步抑制投機行為。
而價值差距、資訊差距與潛在懲罰力的來源各異,歸納後可分為技術面、經濟面、社會面、環境面與管理面等因素。企業在進行交易之前,可依此架構分析本身所處的先天或外在條件,評估目前雙方的價值差距、資訊差距,以及自己所具備的潛在懲罰力。假設經濟面、環境面等因素無法變更的話,廠商仍可設法在技術面、社會面或管理面進行調整。因此企業若能有效瞭解投機行為的成因與來源,則便能夠透過多元而彈性的管理方式,妥善處理合作或交易中投機行為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