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為了提高股票發行市場的效率,於1995年3月4日准予備查「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簡稱「新版承銷辦法」),並於同年3月8日發布施行,讓我們可以針對不同制度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比較研究其發行價格的定價效果。在新版承銷辦法施行後,辦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可以選擇的新股配售方式共有三種:「公開申購」(fixed-price system)、「競價拍賣」(auction system)或「詢價圈購」(book-building system)。其中,公開申購方式在台灣的證券發行市場,已經行之多年,競價拍賣與詢價圈購則是新引進的新股配售方式。這個制度改變形成一個機會,讓我們可以研究學術界久已存在的一個異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初期異常報酬顯著大於0,而長期異常報酬卻轉而為負數),得以進一部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