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行政院提出「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積極推動文化創意產業。文化創意產業是一種結合科技、文化與經濟的革命,透過創意與產業結合的手法,發展創意經濟;除了知識經濟中傳統所謂之科技、技術與know-how之外,加入文化、創意的要素,已成為往後臺灣產業競爭的一大發展方向。 臺灣文化創意產業包含13項產業範疇類項,分別為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工藝、設計、時尚設計、建築、電影、電視與廣播、廣告、出版、音樂、軟體與資訊服務、暨互動休閒軟體等領域。在影音媒體產業中,電影產業除了具有「內容」的能力,還具有相關產業聚集的能力,使儼然成為娛樂經濟的火車頭,具有帶動產業起飛的能量,而成為各國競相發展的重點產業。 本研究主要是在模糊環境中,建構出電影產業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之層級結構。本研究所應用之決策模式係結合模糊德菲法、層級分析法、模糊理論及多評準決策法等概念,求解此評估問題。 本研究首先參考文獻整理出評估準則,再針對臺灣文化創意產業之實際參與決策或與其職務相關之主管人員及專業幕僚進行問卷訪查,篩選出20項準則,進而建構出電影產業評估模式之層級結構。本研究分別利用層級分析法與模糊德菲法決定關鍵因子權重,並經由模糊多評準演算法則:該演算法則是根據三角形模糊數與語言變數兩個主要的觀念,作為評估準則之「重要性」與方案滿足各準則之「滿意度」評估之用。藉由層級整合得出各方案之綜合評價,並利用修正之Chang & Chen模糊數排序法求解出發展優先順序。本研究以”臺灣電影產業”為例,為所提出之評估模式進行實證應用,並探討其利弊,以供電影產業實際決策參考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