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小說家張大春而言,小說的「冒犯的力量」來自於書寫本身那多了一點點的自由,因此中規中矩的寫實主義在本質上少了冒犯禁忌的潛能。然而,寫實小說記錄了「過去」被接受的倫理價值,在歷經時空變遷,可能成了「現在」讀者的另類知識。在侯孝賢《童年往事》(1985)、王禎和〈素蘭要出嫁——終身大事〉(1985)和楊青矗〈在室男〉(1969)等寫實主義作品中,妓院是合法的社會機制,妓女扮演男性性啟蒙者或性治療師的角色,嫖客反倒是在性關係中必須承受壓力、不安與焦慮的患者。這些寫實主義的作品,一方面再現了妓女複雜、矛盾、多元的工作與生活經驗,反倒「冒犯公設禁忌」,挑戰與顛覆了主流社會對妓女所持的刻板印象;另一方面,妓女在男性性啓蒙所扮演的獨特角色與形成的社會關係,提供了另類倫理學,質疑當下社會生活中廣泛接受的倫理規範的正當性與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