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澀愛(Heather Love)主要從其美國經驗出發,提供了一個參照與機會讓我們討論酷兒在台灣。海澀愛警告酷兒的可能局限(這在西方討論酷兒時早已經成為一種典型的論調)與從污名汲取新資源的必要(建立在對高夫曼〔Erving Goffman〕等偏差研究之上)。雖然我欣賞海澀愛的諸多論點,不過我對台灣酷兒卻有不同的評估,我一點都不擔心酷兒的可能局限,因為酷兒在台灣早就被局限了。我認為西方對酷兒的一些疑慮警語不但不適用台灣,反而有被挪用成為主流常規化的反動政治之危險。很明顯地,海澀愛的書寫目的並不是否定酷兒,反而是要藉著引進「污名」此一新思考資源來進一步延伸酷兒的連線政治與反主流常規。我在這篇文章也抱持同一目標,並且會試圖指出台灣脈絡下的性/別政治,酷兒的污名連線所面臨的情勢布局與可能抗爭策略。但是首先我將詮釋海澀愛的說法,並參照台灣情境來檢視其想法的可能貢獻。
海澀愛這篇文章〈污名的比較:殘障與性〉開宗明義便說「酷兒」對於抵抗常規(正典)的連線政治有其局限。但是為何有局限呢?她後來提到因為酷兒有抽象化和遠離生活經驗的危險。何以如此?在我們從她的字裡行間做合理的推論之前,首先應該先解釋酷兒如何不同於其他身分認同。
正如海澀愛所示,相對於其他的性/別身分認同,酷兒乃是要跨越身分認同的類別;例如同性戀與雙性戀之所以成為兩種不同身分認同,乃是因為各自被一組特定經驗歷程所界定(例如「只與同性發生性關係」或「與兩性都發生性關係」),而且人們把這種界定當作固定或理所當然(例如同性戀當然就是只和同性發生性關係)——這種「當然」或「自然」的疆界或定義也因而成為(同性戀的)「本質」。雖然這種身分認同的本質化總是在現實的實踐與話語中落實的,但是它必須經歷了由具體上升到抽象,從「特殊個別」脫離出來而成為「共同普遍」的形成路徑(例如,把一個個不同的具體個人和個別經驗都用同一名詞通稱為「同性戀」)。被本質化的「同性戀」就是從具體個別的生活經驗抽象而成的一種普遍身分。標榜反本質主義的酷兒之形成路徑則應該與此不同:酷兒反而必然有從抽象下降到具體、從「共同普遍」還原為特殊個體的環節,也就是從被本質化的身分內部去尋求差異。例如,下降到所謂「同性戀」的眾多具體生活經驗中,因而能看到同性戀內部的諸多差異,從而瓦解其看似統一不變與固定的本質;但是卻同時又可能因而會發現同性戀與其他性/別身分的相同之處,發現原來這些身分疆界是漏洞百出、可以偷渡、可以跨越、不甚確定的。
以上這些描述當然是酷兒的「假設理想狀態」,而既然是「假設」或「理想」,就不一定是「現實」;在以酷兒之名為運動實踐時,因此確實有可能將酷兒當作另一種有本質的身分認同,將之操作為抽象化、普遍化的身分。然而,現實中的酷兒是否真的如此,這也只能在現實中才能找到答案;我們眼前這個「現實」當然不是美國,而是台灣的現實。